香港踏入流感高峰期,很多人家中都囤積了一些先前看醫生時剩下的藥物,或是自購的成藥,卻常常不知道應該如何正確保存或何時才能再次服用。結果往往是因保存不當而令藥效減弱,甚至混用、亂用。
另外,不少市民常對藥袋或包裝上的指示感到困惑。例如「一日四次」到底應該如何間隔時間,「飽肚食」又是什麼時候吃。這些看似簡單的標示,有時卻因解釋不清或忽略了個人身體狀況而導致誤用。以下逐一拆解,減少用藥風險。撰文:醫善同行醫學顧問、註冊藥劑師郭彥緹
1.藥物是否必需放雪櫃保存?
藥物需否冷藏,取決於其具體類型。使用前,請仔細查看藥物標籤或包裝上的說明。如標示「需冷藏保存」,則該藥物應存放於攝氏2至8°C範圍內,建議放置在雪櫃下層,切勿放在冰格中。對於沒有特別保存要求的藥物,僅需置於室溫下,並避免陽光直射即可。
2. 不同季節對藥物保存有什麼影響?
季節變化,特別是氣溫和濕度的變化,對藥物的保存有顯著影響。夏季氣候較為潮濕,若藥物以包裝形式存在,建議不要提前取出藥丸,應保留在原有包裝中,待需服用時再從錫紙包裝中取出。這樣可以防止藥物因潮濕而受潮變質,確保其效力不受影響。
3. 家中剩餘的處方藥,可否在下次需要時自行使用?
處方藥的剩餘管理需謹慎對待。一般來說,如果覆診時醫生調整藥物劑量或更換藥物,建議將剩餘藥物丟棄,以防止混淆或誤服。然而,止咳或化痰藥等屬於紓緩症狀的處方藥,且醫生或藥劑師指示「有需要時使用」,藥物包裝上亦標有有效期限,則可將其存放於家中作為「應急藥」使用。
但需注意,對於需完成整個療程的藥物,如抗生素,必須按照醫生指示完成整個療程,切勿因症狀改善而自行停藥。
4. 「一日四次」是如何計算時間?
當藥物標示需「一日四次」服用時,除非藥物標明具體的服用時間,否則建議每隔四至六小時服用,扣除每天的睡眠時間(通常為八小時),即在剩餘的16小時內,均勻分配服用時間。舉例來說,若早上八時第一次服藥,下一次應在中午十二時,然後是下午四時,最後一次則在晚上八時。
5. 為什麼有些藥物標示需「避免陽光直射」?
某些藥物對光線敏感,光線會降低這些藥物的穩定性,導致影響藥效。此外,高溫和潮濕的環境亦會加速藥物的分解,影響其效果。因此,此類藥物需存放於遮光容器內,並置於陰涼乾燥的環境中,避免陽光直射,確保藥效。
6. 粉末狀藥物、膠囊和液體藥物的保存方式有什麼不同?
不同形式的藥物在保存方式上有所不同。基本原則是保留原有包裝,並注意藥物的保存期限。對於需稀釋調配的粉末狀藥物(如抗生素藥水),通常保存期限較短,應根據指示進行儲存並及時使用。膠囊和液體藥物則應根據其特性,遵循包裝上的保存指示,確保其效力不受影響。
7. 「飽肚食」是指吃完飯後多久內服用?
「飽肚食」通常指飯後半小時內服用。某些消炎止痛藥在飯後服用,可以減少腸胃不適的副作用,提升用藥的舒適度。因此,遵循「飽肚食」指示有助確保藥物可發揮最佳療效。
8. 為何某些藥物需要空腹服用,而有些需要飯後服用?
藥物在研發階段,藥廠會研究食物與藥物之間可能的相互作用,這些相互作用可能影響藥物的吸收效果或增加副作用,藥物標籤上會標示是否需要空腹或隨餐服用。
一些藥物在空腹狀態下服用會更有效地被身體吸收,因此建議空腹服用。而另一些藥物飯後服用則可減少對胃部的刺激,因此建議飽肚服用。根據不同藥物的特性,請依照藥物標籤或遵循醫護人員的指示進行服用,以確保藥物發揮最佳療效並減少不良反應。